主页 > 资讯 > 正文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消保宣传未按时交保费还能理赔吗?

[案例简介 ] 投保人季女士于2 017 年 1 月1 5 日为其丈夫杨先生投保我司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 0 万元,保险期间终身,年交保费 5800 元,交费期限2 0 年。该保单
2024-09-11 10:42 · 投资者  娜娜    收藏
   

[案例简介]

投保人季女士于20171月15日为其丈夫杨先生投保我司“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0万元,保险期间终身,年交保费5800元,交费期限20年。该保单因未按时交纳2022年度保费于2022年3月17日失效。

20223月底投保人季女士来我司柜面咨询,因其丈夫杨先生突发疾病住院手术,经济上出现了困难导致无力再续交保费,询问保单现在应如何处理。经了解得知,被保险人杨先生因“视物模糊一月余,加重一周”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某医院诊断为“良性脑肿瘤,视神经占位”,随即住院并于3月14日行经开颅脑肿瘤切除术,3月21日治愈出院。经核实,该病情已符合条款中重大疾病定义项下之“良性脑肿瘤”。该保单虽未按时交纳保费且已于3月17日失效,但疾病的确诊日期发生的宽限期内,因此我司主动提醒季女士提供资料进行理赔。

最终,我司按合同约定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同时扣除欠交的保费5800元。

[知识普及]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自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

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风险提示]

投保人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 上一篇:星纪魅族与博士眼镜战略合作,共绘智能眼镜发展新蓝图
  • 下一篇: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消保宣传 人身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