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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了解观察期,理赔才能有保障

案例简介 2023年7月,客户王先生因胃癌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王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保险公司柜面申请重疾理赔。理赔人员审核时发现,该保单前期因未在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已
2024-09-10 15:26 · 投资者  娜娜    收藏
   

案例简介

2023年7月,客户王先生因“胃癌”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王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保险公司柜面申请重疾理赔。理赔人员审核时发现,该保单前期因未在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已于2021年12月失效,2023年5月办理了保单复效,该险种重疾观察期为180天,由于被保险人在观察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最终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案例分析

在健康保险中,有一个很关键的词:观察期,也称为等待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中,消费者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之日或效力恢复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设置观察期,能够有效防止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金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况。

从期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30天、60天或90天;重大疾病保险“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1年。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观察期”、“责任免除”等条款,同时要按时缴纳续期保费,避免保单失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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