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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销售误导 合理合法维权

2018年春节,在外务工回家的徐先生前往银行准备将自己打工所赚的钱存入银行,但是在银行大堂经理小张的介绍下,徐先生购买了一个有保障的定期理财产品,缴费期5年,每年缴纳保
2024-09-06 13:02 · 投资者  娜娜    收藏
   

2018年春节,在外务工回家的徐先生前往银行准备将自己打工所赚的钱存入银行,但是在银行“大堂经理”小张的介绍下,徐先生购买了一个“有保障”的定期理财产品,缴费期5年,每年缴纳保费1万元。听小张介绍,5年后可领取2万元的利息,徐先生对这份既有保障还有分红的理财产品非常满意。2023年春节前夕,徐先生打算将这笔理财产品取出给儿子结婚用,到银行后经过查询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一份终身型的重疾保险产品,且现价远远低于所交保费,当时的“大堂经理”也不见踪影,徐先生一气之下将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公司或者受其委托及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在投保人投保前以适当方式向投保人提供格式条款及该保险产品说明,幵就以下内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提示:

(一)双方订立的是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主要条款、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及交费方式、赔偿限额、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仸的条款、索赔程序、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宽限期、等待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不恢复等;

(三)提示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服务电话,以及咨询、报案、投诉等的途径方式;

(五)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提示内容。

监管对保险销售行为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目前还有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未认真了解,后期才发现所购买的是保险或保险保障与自身需求不符,作为消费者怎么防范销售误导呢?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提示您以下几点:

1.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作为保险消费者,要明确知道自己需要哪些保障,而不是盲目听业务人员介绍。对条款约定、免责事项等多看、多问,切勿盲目轻信,在没有了解清楚之前,不要轻易付款,要仔细阅读产品内容,认真对待回访电话或可留存销售中的相关证据。

2.保护信息,拒绝授权:注重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保险相关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提高意识,依法维权:发生保险纠纷可以与保险公司沟通,或者向监管部门反馈,也可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勿轻信“代理退保、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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