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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新契约回访很重要

张先生通过朋友购买一份缴费20年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近期因经济原因想要退保,到公司查询后发现不能退回所交保费。张先生对退保损失不满,表示当时销售人员未告知退保有
2024-09-06 13:01 · 投资者  娜娜    收藏
   

张先生通过朋友购买一份缴费20年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近期因经济原因想要退保,到公司查询后发现不能退回所交保费。张先生对退保损失不满,表示当时销售人员未告知退保有损失。

经核实该单为电子化回访成功,张先生表示当时自己有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但是因为在给孩子开家长会所以未接听,之后业务员联系自己操作了电子化回访,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自己未认真查看回访问卷内容就做了肯定答复。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需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个人新单业务及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新单业务进行新契约回访。通过电话、电子化等方式,针对投保人是否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缴费情况、犹豫期权益、收益的不确定性、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等内容进行确认,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如像本案中张先生一样对新契约回访重视程度不够,错失一个更好了解自己所购买保险产品的机会,最终将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请重视新契约回访,如回访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提出,确保自己对保险产品的权益完全清楚,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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