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更新证件有效期
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中,富德生命人寿浙江分公司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保险相关知识,本期为大家带来以案说险:及时更新证件有效期。
一、案例简介
2008年3月,蔡女士为自己的儿子秦先生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分红型),根据保单保险责任规定,保单每三年会分配一次生存金,生存金受益人为保单的被保险人。
2020年,秦先生本人至保险公司柜面表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比较忙碌,故办理了生存金领取授权业务。在此次业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注意到秦先生的身份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并及时提醒秦先生更换身份证后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进行证件有效期更新,并告知线上和线下的变更方式。2023年4月,秦先生致电保险公司,表示自己当年的生存金未到账,要求给予解释并尽快解决生存金未到账问题。经查询,秦先生的生存金领取授权因证件有效期过期已自动取消,故生存金不再自动转账,需客户本人重新办理方可领取。工作人员向秦先生予以解释,并告知公司已提前通过短信方式提醒客户。秦先生这才想起,重新办理身份证后,因工作忙碌未更新在保险公司登记的证件有效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秦先生顺利完成证件有效期更新,并领取了生存金。
二、案例解析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规定: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本案中秦先生身份证已进行更新,但未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导致生存金领取收到影响。
三、风险提示
完善客户信息是为了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准确,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保单服务,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感。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如更换身份证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更新,避免因未及时更新证件有效期导致保单相关业务无法正常办理,影响自身权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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